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重組方案調整構成重大調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18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及相關議案。公司擬通過發(fā)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控股”)及三元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元控股”)發(fā)行股份購買其合計持有的杭州盛元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元房產”、“標的公司”)100%股權。
2019年11月30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2019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調整后的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及相關議案,對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對象、標的資產、交易價格等內容進行調整。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jiān)管法律法規(guī)常見問題與解答修訂匯編》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相關調整構成對重組方案的重大調整。
一、本次重組方案調整的主要內容
本次調整后的交易方案為:公司擬通過發(fā)行股份的方式向榮盛控股購買其持有的盛元房產60.82%的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資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將持有盛元房產60.82%的股權,盛元房產將成為公司的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
本次重組方案,與之前預案披露的重組方案相比,主要對以下幾項內容進行了調整: